******服务中心惠民骨灰盒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GP************00012 交易平台项目编号:NY-ZC-******-01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惠民骨灰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9.00万元 最高限价:89.00万元 ******服务中心惠民骨灰盒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公告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北京时间); 2.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4.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在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交易中心CA锁办理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6.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审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 地址:宁阳县东街201号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倩 联系方式:****** 地 址:宁阳县华宁嘉禾园小区南门大厅二楼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服务中心 地 址:宁阳县堽城镇杨李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华宁嘉禾园小区南门大厅二楼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 电 话:******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