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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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 二、招标编号:E************ 三、更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增加: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对上述3个标段中的某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评标顺序:Ⅰ标→Ⅱ标→Ⅲ标,若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第4点“本项目报价执行自治区及南宁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有关规定本次招标按规定提取出工程直接费的2.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本项目要求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的具体清单及措施,投标人在投标时对此项费用数额作出响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请投标人在投标格式商务部分中的承诺书一栏添加制作)不列入报价评分,仅作为商务部分考核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按中标单位编制的清单及措施计取此项费用,施工过程中不实施的不予计取。”的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改,其他所载内容不变。 四、查询网站: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广西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工程服务站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1号 邮编:530100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 传真:****** E一mail:******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7号 邮编:530000 联系人:韦桂兵 电话:0771-****** 传真:****** E一mail:****** 交易服务部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 (签字)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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