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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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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2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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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4-FW258-ZFCG258

    项目名称: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其中: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200万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150万元。预算金额中含采购人可以直接在“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算份额,份额比例按财政要求),具体金额按实际结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其中: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200万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150万元。预算金额中含采购人可以直接在“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算份额,份额比例按财政要求)。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项目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

提供鲜肉类;粮油类;干货调料类;蔬菜类;豆制品、湿面类;禽蛋及其制品、熟食及其制品类;冻品及其他类;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1项

350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FO4gZ5kt9r+TAv98MYT/4g==&utm=web-micro-app-back-front.354d6ec3.0.0.8d15e560a0b211efa873cdc824fcc37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称: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西堰街66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询问):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0579-******

名 称: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临江西路5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 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宗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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