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规定:
1.******有限公司编制,工程预算总造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0.93元(其中,工程预算价:******0.0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0元,规费:******.93元,增值税:******.54元,暂估价(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68元,暂列金额:******.82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超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2018〕32号文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30元。
注:①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②招标控制价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以“暂估价”形式计入招标控制价。③税前暂列金额******.82元,各投标人必须按此金额填写,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④税前专业工程暂估价******.31元(含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人防设备),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控制价对应金额填写,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⑤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各项的单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各项单价报价均不能超出此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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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