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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直相关部门:
为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分解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25〕1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遂宁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府办函〔2025〕19号)要求,现将开展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4月—11月
二、检查范围
从202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立项审批且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项目不得低于50%、其他行业领域不得低于90%的比例随机抽取未建、在建、竣工项目进行检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候选人近三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将适当提高相关项目抽查比例,加大检查力度。
三、检查内容
(一)完成招投标程序尚未建设的项目,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招标人是否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是否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在招标公告中是否明确异议受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是否及时妥善处理回复相关异议、党委(党组)、董事会是否集体研究决策招标文件和业主代表的选派及定标结果、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是否完成评标报告审核、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行政监督部门是否参与招标文件的监督审查、是否及时完成投诉事件的回复处理等。
(二)正在建设实施的项目,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招标人是否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是否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在招标公告中是否明确异议受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是否及时妥善处理回复相关异议、党委(党组)、董事会是否集体研究决策招标文件和业主代表的选派及定标结果、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是否完成评标报告审查、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是否按合同进度按期支付款项、是否加强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行政监督部门是否参与招标文件的监督审查、是否及时完成投诉事件的回复处理;投标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在现场履职、是否履行请假变更手续等。
(三)已竣工的建设项目,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招标人是否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是否按规定回复异议,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是否按合同进度按期支付款项,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派驻人员是否履职,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招标人是否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是否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在招标公告中是否明确异议受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是否及时妥善处理回复相关异议、党委(党组)、董事会是否集体研究决策招标文件和业主代表的选派及定标结果、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是否完成评标报告审查、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是否加强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是否完成履约评价工作;行政监督部门是否参与招标文件的监督审查、是否及时完成投诉事件的回复处理、是否完成标后评估工作;投标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等。
四、抽取形式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抽取程序公平公正,责任可追溯(条件暂不具备的部门,可采取“单随机、一公开”方式)。?
五、检查方式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各级行政监督部门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查阅等方式进行,可以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级行政监督部门适时对检查项目进行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查。
六、检查结果运用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检查情况须填写《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并梳理汇总形成检查台账每月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或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确保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建立工程招投标领域投诉、信访等信息共享和线索、案件移送协调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服务中心进行曝光处理。
七、工作要求
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照效率革命行动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对于履职不到位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工程招投标领域“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要求,印发“两书一函”进行提醒、整改或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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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治国??????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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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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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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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时间:2025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行业主管部门 | |||
业主单位 | 现场代表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 ||||
监理单位 | ||||
总 ?监: ???????????????????????专 ?监: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 存在问题: | ||||
是否对不同所有制和外地企业等设置不合理壁垒和限制:£是 ?£否 | 是否收取违规涉企保证金:£是 ?£否 |
检查组人员: ????????????????????????????????????????被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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